官的袁世凯,都必须要熟记于心,不说一问就百分百的说对,但至少也要知道这条法律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在哪一个章节里。
所以,袁世凯整天不是忙着处理法院的事情就是忙着背诵法律,忙的头脚不着地的,对立法院那帮永远不嫌事大的家伙又怎么会有好脸色看?
袁世凯看着下方的众人,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一身黑色严谨的汉服,让袁世凯不怒自威。
袁世凯拿起了桌子上的小木锤子,跟以前衙门里的堂木属于一个性质,反正是王思锐让搞的,那就搞呗?轻轻的敲在下方的木板上,宣布正式开庭。
而后,书记员先是宣读了法庭纪律,一旁的监督员则将整个流程记录了下来,当然,记录的内容不需要那么详细,他只需要记录下几点几分,**官宣布开庭,书记员在什么时候宣读的法庭纪律等等一系列的程序步骤,主要是监督审理流程是否规范,或是跳跃审理之类的。
法庭纪律并不长,只有寥寥几条,前面是不准随意大声喧哗,不准吵闹动手等等,还有就是原被告双方必须要尊重法庭判决意见,如有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这一点书记员特别表明,如双方不服判决,将由皇帝陛下亲自审理此案。
因为这次的案子就是最高法院审理的,在往上的话,那就只能是皇帝亲自去审理了。
然后就是法庭的审理流程,这个是需要讲一遍的,不过都是化繁为简,只说要经过哪些步骤,让人心里有个数就可以了。
大约十分钟不到,书记员宣读完毕,在得到**官袁世凯的同意下,这才坐了下来。而袁世凯则是再次敲响小木锤,宣布开庭。
开庭的第一个步骤,是验明正身,这个其实很简单,帝国发放的有身份证明,这个是各地官府发放的,上面印的有政府的章,只做证明使用。
李文煊将早已准备好的身份证明递了上去,一名法警端着托盘送到了袁世凯那里,袁世凯看过之后,将其送入书记员那里,由监督员和书记员共同记录。再然后,李文煊的身份证明被送到了被告那边,接受被告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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