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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霍夫曼的野望(第2节)

备局重点关注的视野,根据前期研究准备和霍夫曼的指示,第二代虎式(内部代号虎王)的大体技术指标开始敲定:战斗全重为58吨左右,拟采用105mml65坦克炮(从沙恩霍斯特上的高平两用炮改进而来),车体在虎式8组交错重叠负重轮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组,长度相应增加到6.9米,宽度增加到3.5米左右,高度变为3米,车体前装甲初步设想135mm50度倾斜,炮塔前装甲为150mm,炮塔防盾为185mm猪头型。发动机拟采用800匹马力的hl234,变速箱仍为迈巴赫l600c,履带、负重轮仍与虎豹通用,因接地压强上升,最大公路时速下降到35km/每小时,越野最大速度下降到19km/每小时,由于弹药口径加大,备弹量再次下降到52发。

在霍夫曼看来,该计划的最大障碍是hl234发动机尚未开发成功,好在还有一点时间,按武器局的进度表,要求样车在1944年3月开发成功,7月能进入正式生产。

除坦克外,卡车生产也发生了重大变革,施佩尔将久经考验、各方面一致认可的欧宝闪电36s卡车确定为“标准卡车”(载重量3吨),要求其他公司的卡车一律停产,包括斯太尔、梅赛德斯、man、亨舍尔、克虏伯等多家公司的卡车生产线被要求尽快按标准卡车完成转产,雄心勃勃的施佩尔给这批卡车定了每月1万辆的标准,唯一不在转产之列的是福特公司v3000s履带版卡车(这是美国福特设在德国的子公司,虽然亨利-福特是元首的崇拜者,但这并不妨碍这家公司在德美宣战后成为敌产而被没收),这批卡车的生产指标定为每个月3000辆(将全部用在东线),德国特有的交错重叠负重轮卡车则被一笔勾销。

除给卡车进行标准化定型外,施佩尔还确定了另外三款标准车型,一款是大众的桶车,一款是梅赛德斯的1500a指挥车,前者是侦查、快速、宪兵部队和低级军官用车,后者是可乘坐7人的指挥部与中高级军官用车,最后一款是奔驰170vk,配给将军级以上军官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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