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进行解剖之外,还要帮忙处理霍林特的丧事,今天可是累坏了。
罗伯特同样也是摇头婉拒。只有保罗稍一犹豫之后点头答应了下来。
两人找到一家餐厅坐下来。随意点了两道菜之后保罗看向约翰,笑着问道:“约翰,你来柏林之前在哪里学的医?看你今天解剖尸体时的熟练程度,绝对不是在柏林大学这一两年能够练成……”
“这……”
对于这个问题。约翰张了张口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呵呵。算了。我们聊点儿别的吧。”
眼见约翰满脸的为难,保罗轻轻一笑之后就把这个问题跳过去了。
在后世之人的眼中,医师和医学生们学习解剖学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尸体进行病理解剖也很常见,但是在18、19世纪的世界,解剖学家们想要找到一具尸体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1752年的时候,英国人第一个颁布了《谋杀法案》,允许解剖学家们认领被执行死刑的谋杀犯尸体,因此外科医师们就成了刑场的常客。在西方人的观念中,被解剖比死亡更可怕,因为肉身不完整的人可能会因此而被拒绝进入天堂,所以为了得到死刑犯的遗体,外科医师们常常需要和家属们进行激烈的争夺。
所以本质上讲,《谋杀法案》中关于尸体的规定并不是为了发展医学,而是为了惩戒罪犯们。
可想而知,自愿捐献遗体的人有多少,因此为了给出高价的解剖学家们提供尸体,无数人开始行动起来,或者亲自去挖那些新鲜的坟头,或者与坟场的人相互勾结,甚至干脆直接自己动手“制造”尸体,直到引起大众恐慌之后,英国人在1832年颁布了《解剖法案》:规定解剖学家有权利解剖贫民所和停尸房中无人认领的尸体……
穷人们再次成为了“造福大众”的工具!
而身为一名美国人,保罗很清楚在比英国更落后的美国本土,想要找到一具尸体进行解剖是多么的艰难!因此和盗墓的英国人一样,美国也有很多医师习惯于寻找新鲜的墓**来挖掘尸体,而且除了用金钱购买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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