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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五等户制(第3节)

己家在白沙镇是第一等的大户,父亲徐正到处使钱推脱一等户该承担的差役,如里正和衙前,这才有个初步的认识。后来中进士做官,到了地方才算了解这一制度造成的影响。但邕州地处边陲,又是蛮族地区,认识得还是不够深刻。

直到进了三司,真正掌管财政,才算是对五等户制有了清醒认识。总的来说,租庸调制、五等户制和纯粹的两税制,对民间经济有完全不同的影响,不能一概论之。

徐平作为京西路的转运使,有权在本路对五等户的标准进行微调,他现在考虑的,是怎么利用划分标准,促使民间资本向自己希望的地方集中,而不要沉淀下来成为无用资本。

牛和农具便就是一个例子,把牛和农具计入户等资产里,农户便就没有养牛买农具的积极性,用到的时候候宁愿去租。这也是地方州县有大量官牛和农具的基础,不愁租不出去,而且还可以利用自己手里掌握的这部分资产,推行一些特定的政策。

哪些不计入户等资产,哪些减少占的权重,哪些要加重权重,可以从制度上调节民间资本的流向。比如牛计入,而驴不计入,则民户肯定会多养牛而少养驴,其他的一些生产资料可以据此类推。这种效果,是靠官员具体施政所不能达到的。

赵諴也道:“委实是如此,每到家耕时节,民间缺牛,为此引起的纷争不可计数。而官府手里的耕牛,又被主管的官吏赖此为奸,不独收受贿赂,而且伤害民生。不如牛不计入五等户的划分之内,劝民养民,省多少麻烦。”

徐平想了想,对在座的蔡州王质、唐州王贽和汝州的赵諴三位知州,以及孟州的李参和郑州的卢革两位通判道:“到底有哪些不宜算入五等我户的资产里,你们每个人都写份书状来,转运司参详。对了贾提刑也可以说一下,民间纷争最多的是什么,统一考虑。”

说完,又对杨告道:“你行文各州县,让他们也同样写书状来。乘着这次闰年录刚刚编完,大家的印象还都深刻,把这件事做了。我说几个原则,你们记下来,合不合适也可以提不同的意见。一是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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