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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铁匠想打教授脸(第5节)

哥两个,哥两个也分了家,各过各的了。

胡镇北铁匠回到了铺子后,开了锁,收拾了一下,开始等活。

结果没有想到,活没有等来,哥哥的一个手下来了,菜花蛇蔡六一。

菜花蛇蔡六一说:“大哥让你用好铁打造五把并刀,后天便要。”

胡镇北点点头,大哥这又是招了五个小弟了。

并刀,宋朝时并州所产之名刀,当是日用小刀,属于大宋时期的非管制刀具。

它可以用来切水果,切熟肉,当然也可以防身或是捅人。

六名穿越者为了带武器的事情,曾经认真研究过大宋时期对民间武器的政策。

宋代自立国后,就在一直大力奉行防民甚于防川的政策,大张旗鼓地禁民间持有兵器、禁民众私下聚会等等,不但对民间私蓄兵器者处罚极严,甚至对造刀的工匠也要一并进行处罚。

所以铁匠是不敢打造制式武器的。

那么大宋政府要禁止持有的所谓的兵器,又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

大宋开宝三年(970),那位杆棒开国皇帝颁布了一条法令,曰京都士人及百姓均不得私蓄兵器。

其后禁令波及全国连绵不绝,粗略简之,就可见有淳化二年(991),天禧五年(1021,景佑二年(1035),庆历八年(1048),嘉佑七年(1062),宣和六年、七年(1125)等再三再四颁布的各种禁私兵法度。

这一系列禁令,涉及面极广,不但禁了上阵用的军用武器,一度连老百姓日常开山种田的工具刀都给禁了。

在《宋会要辑稿·兵》里,有仁宗年间的一份诏书,其曰:“仁宗天圣八年三月诏曰:川陕路不得造着袴刀。

利州路转运使陈贯言:着袴刀,于短枪竿、拄杖头安者谓之拔刀,安短木柄者谓之畲刀,并皆着袴。畲刀是民间日用之器,川陕路险,全用此刀开山种田。今若一例禁断,有妨农务,兼恐禁止不得,民犯者众。请自令着袴刀为兵器者禁断,为农器者放行。乃可其请。”

这里还好吧,利州路转运使陈贯为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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