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一百九十一节 澳门和约(第3节)

几十条船,一二千人就在珠江两岸如入无人之境一般的肆虐,到处勒索“合理负担”,还杀害了许多当地的乡绅,抓走了几千俘虏,掳走了大量的财物。

澳洲人的所作所为,宛如又是一个建奴。当然,他们比野兽般的建奴要对待百姓们客气些,不随便抓人,也不到处抢劫杀人放火。只是对反抗者特别无情。李洛由敏锐的意识到,澳洲人比建奴要高明得多,也危险得多。

谈判的地点,选择在黄顺隆的私宅内。黄顺隆为能同时为李大掌柜和澳洲人服务感到荣幸,将最好的一处院落腾出来供他们使用。

临高方面派来得谈判代表是殖民与贸易部的办公室主任司凯德。这位主和派过去一直主张尽快和大明进行议和甚至接受招安。这次执委会同意他进行议和,但是不允许搞什么“招安”。

司凯德对广东方面开出条件除了在广州城下已经达成的归还紫字号所有财产、赔偿损失,重开双边贸易等之外,还提出了条要求:

第一、澳洲人得在自由购买、雇佣人口,并可将人口随意处置外运,官府不得干涉。

第二、所有在澳洲人名下的船只进入广州贸易均不纳税。船上货物免chou份,也就是免缴关税。

第三、紫字号及其他澳洲工商企业,继续缴纳各种官方规定的商业税收,但是一应陋规免除。

第四、澳洲人在广州享有治外法权,一切涉及澳洲人的拘捕关押审讯,均须得到澳洲人同意。

第五、澳洲人得在广州自由购买土地,起盖房屋。

第、香港岛及周边离岛,由澳洲人控制。准澳洲人在其上自由行事。

司凯德将这条念完。李洛由心情稍安――没有可怕的赔款和岁币之类的事情。因为两宋的教训,大明对这类事情有极大的警惕xing。但是最后一条引起了他的关注,这个所谓“控制”,不等于就是要割占香港岛么?

大明的历史上,香山澳这个地方远不如濠境澳来得著名,即使是李洛由这样长期在广东沿海做生意的商人对它也不太熟悉,但是不管熟悉不熟悉,割地是万万不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