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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节 曲家的案件(第4节)

刑事科在原东门派出所的“老楼”里,因为这里案情多发。这栋两层小楼目前是他们独用。楼上是办公室和资料室,楼下是预审室和临时拘押所。

值班员找到刚上班的刑警,把取保的文书交给了他。

“有为,是曲家的案子。”他提醒了一声。

“曲家的?”赖有为也觉得意外,随手拆开了封套,眼睛忽然瞪大了,大有不可思议之感。迟疑了十几秒之后,他说:“你等等,我先向科里汇报。”

他拿起文书,起身往里间的科长办公室走去。

百仞警察署的刑事科长是当初慕敏亲自主持办过的三期刑事侦察训练班的毕业生。科班出身,天子门生,所以才能坐到这个位置上。被看他年龄才不过三十,但是经验老道。

一拿到这文书他就觉得十分诧异。取保候审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曲家的案件尚未彻底调查清楚,供词和人证物证尚未形成证据链。侦察还没有结束就来了取保的文书,而且一口气将案子里的多人取保。

科长觉得莫名其妙,又来回看了好几遍文件。白纸黑字,上面的法官签名和法庭印章都赫然在目,毫无问题。保释金收据也赫然在目:三千元。

他倒吸一口冷气,这曲家还真有钱!

虽说疑点重重,但是法庭的文书具有最高效力,他也只能先放人。

当即命令:“把名单上的人都取保释放。”

“科长,这案子可还没有结,证据也不全……”赖有为提醒他。

“我知道。这事我要向上面反映。”科长皱着眉头,“人先放了。”

“是!”赖有为刚要出去,科长又叫住了他,“你把手下最能干的嘱托叫来。让他盯着曲家!这件案子你继续盯着。”

“明白。我这就去布置。”

赖有为出去,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了手续,将三名嫌疑人取保释放。

外头早就三顶轿子等着,人一出来,男女仆役们立刻用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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