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权嘴角扬起一抹冷笑:“朕以为这是我们的专利,可却没想到在中原战场上栽在了这里,朕抵触把这东西用在中原炎黄子孙的身上,也没想到被别人用在了自己身上,是朕的妇人之仁害了第二十四师的将士,这亏朕吃了,也记住了!”
“那陛下,现在是不是运出一批轰天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徐庶感觉到了孙权心中的杀意,低声的道。
“不!”
孙权虽然愤怒,但是很冷静,冷静到了一个冷酷,他摇摇头,目光冷然,嘴角勾勒起一抹恶魔般的笑容:“既然他们认为手中的轰天雷是万能的,那让他们嚣张一会,我们的武器还要多珍藏一段时间,一柄锋利的剑,只有藏在剑鞘里面,才不会被人看到锋芒,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发挥极致的杀伤力!”
“陛下想要趁机麻痹魏人,以至日后达到一战定局!”
程普目光一亮,藏得越久剑,一旦出鞘了,发挥的杀伤力就越是恐怖。
魏朝是知道大吴有轰天雷的,所以这时候他们一定会在各个关隘严防死守吴军用这一招,轰天雷虽然威力庞大,但是没有机会,未必奏效。
但是如果这时候大吴朝生吞了这个亏,反而让魏朝放松了警惕,甚至会认为大吴根本没有多少轰天雷,舍不得用。
日后打起来,那就有能势如破竹。
“没错!”
孙权脸庞上浮现出了浓烈的杀意:“中原不能再乱了,曹魏不能在存在了,朕已经容不下他们了,等待朕喘过了这一口气之后,朕要亲自拿下雒阳城,砍下曹孟德的头颅!”
炸弹也不是万能的。
毕竟还没有造出大炮的规模,想要一口气灭了曹魏,就要做到最为出其不意,才能以最小的代价,灭了曹魏一朝。
他把大吴朝最锋利的一柄剑藏起来,是为了砍下曹孟德的脑袋!
为此,他愿意忍下这一口带着鲜血的怒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