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整整比我大了八岁,可不是八天!”明筝一把握住比划着的手,两人手拉着手出了门。
两人一道去了医院,陶母知道这是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时高兴的不得了,拉着明筝一口一个阿筝,在陶静面前受尽冷遇的某人简直受宠若惊。弄得一旁的宜华一脸黑线。
明筝过来的时候没带衣服,兴致颇好的拉着新上任的女朋友挑挑拣拣,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宜华的眼光自然很好,拎了一件蓝色的衬衫在明筝身前比了比:“尽管柔和的蓝色根本不能完全掩盖住你内里的痞气,但好歹看上去挺正派优雅。”
“哎,我可是名副其实的绅士!”
“不,在我看来,你只是一个披着优雅外皮的伪绅士。”宜华毫不客气回道,明筝微微眯了眯眼,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儿。小女朋友果然很聪明啊!
“对了,你住在哪个酒店?”
“我可没订什么酒店,方秘书怕是直接忘了这件事,该扣工资让他长长记性了。我觉得你家那边就不错啊。”方秘书如果听见这话一准儿会哭的,他明明订好了的好吧。
宜华也不拆穿他,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是很好培养感情,本来对她就有利,她干嘛拒绝呢?
宜华请了四天假,但是临近期末,很多课程都已经结束了,在学校也就主要是复习。这一算将近有半个月的空闲,陶母的病情的基本上稳定了,但是宜华还是坚持让她住院,每次宜华和明筝一起去医院的时候,陶母少不了背着和明筝说她的事情。
两人都是服装领域的人,不愁没有共同话题,有时候无聊了,宜华就用家里角落摆着的老旧钢琴弹上一弹,每天一起买菜一起做饭,早晨起来跑跑步,晚上出去消消食,这段时间两人感情绝对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
明筝没谈过恋爱,宜华是他除了明母和从小一起长大的林安宁外唯一一个最亲近的人,日常的抱抱亲亲是绝对免不了,前面说过明筝本质上就是个不要脸的痞子,住在陶家的这段时间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点’,为自己讨得各种福利。
明天就是假期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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