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长相俊美的男人不是别人,而是蓬莱王,尽管已是三十几的人,可看起来风华不减当年,曾誉为蓬莱最为俊美的男子。
比预料中还要早一些进城,离傍晚还差一个多时辰。
蓬莱王坐在马车上,车帘子是拉开的,安荞隔得远远的看了一眼,心底下有种怪异的感觉,却又说不出哪里怪异。
不欲与蓬莱王还有安铁碰面,安荞才加快了速度。
一时间也有些后悔,早知会这么巧碰上,就不该骑着自行车来,如此实在太过招摇,哪怕远远瞅着,也能让人记住。
特别是大牛那辆,安荞每看一次,就黑线一次。
以前曾听说大牛在打铁铺当过帮工,开始的时候东家都挺喜欢大牛的,可时间一长就受不住。虽说大牛不要工钱,可大牛太过能吃,所以不管去了哪家,都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撵走。
听说大牛似乎生来就喜欢打铁,好几百斤的锤子,基本上走到哪背到哪。
如今融合了金灵珠,对金属似乎有着更深的了解,光花了三天的时间,就把自行车又改造了一遍。
好在安荞家不差钱,否则真会被大牛给作得连饭都吃不上。
这年头的铜跟铁都是被管制的东西,靠着一些黑渠道虽然能够买得更多,可花的代价也是不小。
“大牛,改天你再帮我改造改造这车,弄结实一点,骑个十年八年也不见得坏,从山崖上掉下去还能用,踩着轻拎着也轻那种。”安荞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打算骑着它游历河山,走遍整个世界。”
黑丫头讶然:“胖姐,你走世界干啥,在家里头待着不好吗?听说外头有强盗有盗贼,说不准你带着银子出了咱们县,银子就会被抢光。到时候你吃啥喝啥啊,别瘦得跟猴子似的回来。”
大牛补充了一句:“自行车也会被抢,两条粗腿走成麻杆腿。”
安荞还真不知这俩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默契,难不成这俩人……视线不由得在这俩人身上来回扫了几眼。
一个萝莉一个巨男,竟格外的和谐。
“别忘记了姐吃饭的本领,姐打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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