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影子都没看见过,更何况送他?
真是一群不知死活的东西!
中午在食堂才警告过了,这么快就忘了!再乱看,他把这些人全丢到非洲去挖矿!
他的女人,也是这些人能想的?
不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两个人在一起后,秦夏好像越来越美了,气质也越来越高贵出众,只是随意出现,不用怎么打扮,就仿佛闪着光一样,看得人移不开眼睛。
想起他看过的顾大小姐和秦少的照片,一个是天姿国色,一个是俊朗出众,加上夫妻最好的基因都传给了秦夏,她能不美吗?
更何况,自从两个人在一起后,秦夏血脉里的高贵,以及隐藏的那些气质,都慢慢的被激发出来了,不再是最开始看见的那个只是有一点点耀眼的女生。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当初从二十个女生里,他第一眼看中的就是她。
她站在那里,尽管清新浅淡,但就是和那些庸脂俗粉不一样,她的眼睛特别的亮,好像涌动着无穷无尽的生机和热情,在明亮之下,似乎还透出几分狡黠和智慧。
只是为了不让人看出来,他例行公事的对她表示不满意。
他现在很庆幸,当初去了s大选美。
那时候的1号刚被洛风查出来,心思有些不轨,他便借口赶走了她,金屋30个女人,不能单单缺了个1号。
正好刘老头,就是s大的前任校长,邀请他去s大,他知道刘老头想干嘛,左右都要选女人,去s大选一个也好。
现在想想,虽然刘老头后来乱办事惹怒了他,但霍崇还是觉得刘老头办了最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请他去选美。
也因为这个,他到现在还留了刘老头一条命,没有赶尽杀绝。
看着秦夏平坦的小腹,霍崇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叹息道,“他怎么还不会动呢?儿子,快,跟爸爸打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