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别的,也全收归官府所有,进行统一的分配。
如果是一般时候,如此做,肯定会引起许多的人反对争纷,但是,经历过一次董卓的洗掠,几乎使得他们失去所有的情况之下,这种政策。还是没有太多的人敢多说或反对的。
但这种政策亦只是暂时的,刘易现在如此做,只是尽可能的给予广大百姓一个公平的生活,让所有的人都可以进行自力更生,等到春耕过后,所有的百姓都可以靠自己活下去之后。或许还要做出一些土地调整,以确定今后那些田地归谁所有。后世的分田到户,刘易觉得在如今的情况大势之下,还是可以实施的。到最后分好田地,百姓们要怎么样处理处置分给他们的田地,那就是他们自己的自由了。
只是,绝不允许田地丢荒的情况发生,因为现在可不是后世,不耕作可以到别处去打工,可以赚钱卖粮,如今的大汉,可没有太多工业,没有太多别的工作可以让百姓去谋生,所以,发展农业是振兴大汉的基本,什么都不要说,第一点就是要百姓人人都有粮可渡日。将来若有人有别的出路谋生,分给他们的田地,可请人耕作,或者可卖给别人,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够使其丢荒。这一点,是硬性规定,凡一年时间不耕作的田地,到时候又将收归官府所有,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当然,在分配田地的时候,亦不是采取平钧分配制,是根据百姓个人的劳动力,采取一种多劳多得的制度,可耕作一亩的,便领取一亩,若有能力,能够耕作十亩,也一样把田地分配给他。如此,可大大的激励百姓多耕作田地。另外,如果现在领多了,今后无力耕作那么多(是指没有确定落实田地归谁所有之前),又或者不想耕作那么多了,还得把多余的交还官府,好让官府另外分配给别人去耕作。当确定落实分田到户之后,不想耕作的,可自行卖买。
如此,可使得田地灵活调用,不会使田地丢荒。
董卓在洛阳京城搜掠迫迁,把所有的富户朝官都迁到了长安,给予刘易最大的好处就是田地方面,那些无主之地,那些原来高官、富户之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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