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去如摸着沙子一般。
嗯,他更听许多匈奴人说过,汉人当,遍地是黄金。到处都是财富,只要到汉人的地方抢一把,就够他逍遥快活一辈子了。
哈特哈姆斯可是非常心动的,一听到要到大汉朝当抢夺,他是第一个报名了。
别看哈特哈姆斯并没有到过大汉,没有对大汉造成什么的伤害,可是,他们还真的不是什么的好人,在大漠当,坏事做尽的。经他手灭了一些小部族,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丽丝,其实就是他从北匈奴带回到南匈奴来的,当然,不是他这一个部族去抢回来的,而是他从别的到远东去抢掠回来的部族人手买下来的。
以他部族的实力,除非是依靠一个大部族,跟着一个大部族去抢掠,要不然,是不敢去到太远的地方抢掠。只能就近的欺负一些小部族。
用汉人的话来说,哈特哈姆斯,他其实就等于是匈奴人当的强盗。嗯,事实匈奴人都是强盗,哈特哈姆斯只是强盗当,欺善怕恶的那一种强盗。
当他看到长城的雄伟,看到城头上的新汉军的时候,他就感到有些不妙了,拥有着一道如此雄伟长城的大国,他真的很难想象凭他的这三、四千族人兵马去攻打是什么的后果。如果只是他一个部族,他肯定是不敢去招惹汉人的。在他心内,觉得只有疯子才会去招惹。
还好,他是跟着另外一些部族一起到了汉人长城之下的,否则,他可能早就逃跑了。他一时为了面子,觉得另外的几个部族都没有逃跑,在似乎没有什么的危险之下,他如果先逃了,就要被人笑话了。
在匈奴人当,南匈奴人也看不起北匈奴人,觉得北匈奴人都是胆小的懦夫,是怕了汉人才北迁的。哈特哈姆斯可不想再授人话柄,坐实他哈姆一族是懦夫的名号。
所以,他是硬着头皮,与那几处部族留在汉人长城关前察看情况的。
但是,现在他还真的深深的后悔了,他后悔,后悔怎么不早走,哪怕是再与于扶罗反目成仇,然后再逃回北匈奴,他也不想与汉军交手啊。这个,实在是太让人觉得可怕了。他们北匈奴人,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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