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士。就可以马上上马出击,把他们斩杀在黄河边。
且说哈特哈姆斯,他此刻并没有因为投降新汉军而有半点的沮丧,相反反而有点兴奋,也没有因为逃了一天而觉疲累。他现在,似浑身都充满了劲儿。
这家伙。真心没有什么的节操。相对于他来说,什么的汉人、匈奴人他并不怎么并心,他关心的是自己的部族是否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对于哈特哈姆斯来说,在他的心目,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他哈姆族一族的血脉可以流传下去更加重要的了。
这个世界上,一样米百样人。每一个人,他们各自的世族观都不会相同。有些人,他们一生追逐名利,有些人。则是喜欢财富,有些,是喜欢女人,把女人作为他一生的追求。有人情怀高洁,把奉献作为自己活着的人生意义,有人则道德沦丧,以作恶为乐。这个哈特哈姆斯看上去似有点另类,其实也不算什么,在汉人当,亦有许多如他一样的例子,只是把自己族人血脉放在第一位罢了。
真正让哈特哈姆斯兴奋的,是他觉得在如今的情况之下,可以抱上新汉朝这个大腿,是无比的荣光,是他们哈姆一族的机会,所以,他觉得要好好把握。
他从遥远的大漠北,带着族人回到了大草原来,气侯环境,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稍为好一些罢了。最关键的,他就算是回到了南匈奴人的地方,他也没有一个可以供其族人发展的地方啊。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跟着于扶罗一起来侵犯大汉。
对于大汉,他可以向往久矣,他知道,如果能够与大汉搞好关系,可以请求得到一个汉人的地方供族人生活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
这个,就是他最看重的地方。至于杀匈奴人,嘿,他还真的没怎么放在心上。他觉得南匈奴人与他北匈奴人虽然都叫匈奴人,但与他似乎还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与一般非匈奴人没有太大的分别。别说了什么南匈奴了,就算是北匈奴人,他亦杀了不少,杀了就杀了,没有什么心理压力。
如今杀了匈奴族人,杀够人头拿回去给太史慈,他就可以正式依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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