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只要听从那些一脸严肃的人的命令,叫他去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就能每天都吃得饱饱的。后来,还分了一些衣物,衣甲,一些锋利的兵器给他。
如此,他才明白,原来他真的成了士兵,不再是以前的奴隶。
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知道的就越多。特别是被强迫的学习了汉语之后,虽然他学得并不是太好,很多都不会讲,听不明白,但是,一些基本的东西,他都懂了。
他知道了,当兵吃粮,知道了当兵就得要听命令,就得要去打仗。
至于为什么要去打仗,他其实也没有什么的概念。他就只知道,听命令,有饱饭吃。
今天一早,他分到了一条烤鱼,还有一个饭团,吃得满嘴都是油,他感到很满足。
这些鱼,他知道是在那叫什么的底格里斯河中捕捉上来的,前天过河的时候,他就看到了,河中有着大群大群的鱼群。
吃饱喝足,就是打仗了。
对于打仗,他现在已经不会惧怕了,因为这一路前来,行军了数千里,大大小小的仗,他都经历过了。
他在上次的一次战斗当中,击杀了一个安息帝国的士兵,居然获得了奖赏,是一百个铜钱。
虽然的确不算多,可是,却给了他许多的幻想。是的,他已经有了幻想。
他现在,其实不过是二十四、五岁,是军中的刀盾兵。可能是少时过得太过劳苦的关系,看上去很沧桑,倒像是一个四十岁的汉子。
不管如何,他其实正值一个精力过剩的青年冲动期。在军中,多少听到了一些家伙在议论什么女人的问题。每次听到女人这两个字,他都无由来的感到一阵燥动,心里似被猫抓。
他想女人了。
而有了钱,似乎就能找到女人。
但这钱还不够,因此,他想要获得更多的钱,所以,他就想到了,既然杀了安息帝国的士兵能有奖赏,这或许就是获得钱财的一个来源。
这次出动,他勉强弄明白了这次的目的。他的任务,就是为了掩护,掩护跟他一起的那些工兵,去肃清前面那些不平的障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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