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枪舌战,布什同意了15%的利润分成。对于这个利润分成,布什很满意。自己动动嘴皮子的功夫,就能够让自己每年赚个十几亿美元,很满足了。而且一点风险都没有。这件事,林风想要去告他,都没用。因为一来他没有损害美国利益,是让林风去第三世界国家销售,国会质问起来,他也能够用试验新科技为由来搪塞。二来,他自个不会参与这个分成,而是让自己女儿芭芭拉去参与到这个计划当中,那样自己就更没问题了。而且,布什还能以帮助美国政府窃取这个关键技术为由,来阻挡国会发难。
既然赚钱,还能赚名声,还能为美国政府博个未来,一举三得,布什何乐而不为。
“林风,你必须注册一个美国公司,而且公司持有人必须是美国人,不能是你!只有这样,我才会和你合作!”布什想了想,最终还是有点不放心,提出第三个要求。
“呵呵,当然,这个是当然。如果我的公司,那麻烦会很大!”林风哈哈一笑。
关于这个公司人选,林风都已经想好了,那就是泰勒-斯威夫特!这个今年刚刚16岁的女孩。本来林风有其他人选,不过艾薇儿本身就有“第二娱乐”和“艾薇儿女权同盟会”要打理,而杰西卡-阿尔芭,其志向在于电影,这以后的路,林风准备让其接受“风神影业公司”,所以她也不合适。
思来想去,能够让林风放心的美国人当中,泰勒-斯威夫特是最为合适不过的。这个小丫头,乡村天后,外貌甜美,作为公司代言人,那是再合适不过。她担任总裁。虽然不一定可以服众,但是能够骗住外面的人就行。而且,她年纪小,也容易掌握一点。至少不会以后将林风的公司给携款潜逃。如果那样。林风非气死不可。
本来,林风还能找自己在美国的朋友,例如埃里森他们。不过埃里森这人,性格是很强硬的,如果以他名义开这个公司。他就会有自己一套的管理办法,如果林风也想插手,两人非闹意见不可。两个性格都很强硬的人合作,没有人退让,非得出问题不可。林风和埃里森合伙的“森林放映室”,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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