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绩与程咬金的性格不一样,程咬金走的大开大阖的刚猛套路,行军布阵或是攻城掠寨,甚至连打家劫舍都带着一股子飞扬跋扈直来直往的架势,抢完了还理直气壮告诉你,这次抢得不顺意,下次多存点,瞬间让人觉得自己莫名其妙成了他家佃户,被程家收租是天经地义的事,也不知这种自我犯贱的想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李绩不一样,李绩比较要脸,就算惦记你家东西也不会抢,只会酸溜溜来几句不阴不阳的讽刺,等到当事人被讽刺得面红耳赤,心甘情愿把他惦记的东西双手奉上,李绩这才一脸不甘愿勉为其难地收下,送东西的人还莫名其妙觉得自己欠了人家老大的人情,恨不得再多送一些来偿还才好……
都是老狐狸,都有着强大的逼人犯贱的实力,李素觉得跟这些名将啊,宿老啊什么的打交道实在太累,从这些老杀才身上基本占不到便宜,每次跟他们聊完天都有一种被洗劫一空的失落感。
尽管都是被洗劫,不知为什么,李素总觉得李绩软刀子活剐的方式更令他……愉悦?
可能被李治传染了吧,感觉自己贱得不要不要的……
天生的儒将气度,身材魁梧剽悍,可面相却是一副温文尔雅饱读诗书的样子,令人由心对他生出一种亲近,仿佛亲人般愿意与他来往,哪怕这位亲人笑眯眯的抄刀抢劫他。
骑在马背上的感觉并不好受,除了颠簸,更难受的是大腿两侧随着马背起伏不停在马鞍上磨啊磨,骑一天的马,大腿内侧必定会起水泡,第二天第三天说不定便皮开肉绽了,像李素这样养尊处优细皮嫩肉的货,到了行军第三天便开始龇牙咧嘴,强行忍受。
一张黑色的物事朝李素头顶上罩落,伴随着一声不屑的冷哼。
“接好,把它垫在马鞍上,软和很,说是文武双全的少年英雄了,外面传得邪乎,那是没见过你骑马的怂样,长途行军看似简单,里面的道道儿多得很,你啊,够学。”李绩捋须哼道。
接在李素手里的是一张黑熊皮,非常的厚实,而且整张皮完好无损,不见一个箭眼,可见猎熊之人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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