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他,前几天相亲了一个男人,感觉不错就决定结婚了。
典型的闪婚。
虽然夏晴提醒了她,婚姻非儿戏,但郑丹固持己见,夏晴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然后,郑丹邀请夏晴做她的伴娘,但被夏晴婉拒了。
不是她不想做郑丹的伴娘,而是,根据平河那边的习俗,伴娘一般都是由未婚女孩担任。离过婚的女人做伴娘,会被认为不吉利。
郑丹虽然不介意,但她婆家可能就不乐意了。
而且,周五,自己应该还在军训,也没时间去做伴娘,最多趁周四晚上的休息时间去看望一下郑丹。
所以,夏晴婉拒了。
郑丹似乎也猜到结果,随即表示邀请夏雪做她的伴娘。
“嗯......那就一起去平河。平河也算是不小的大都市了,几百万人口哪会这么巧遇到前岳父?就算遇到了,哪有如何?难道我跟你离了婚,就不能来平河了?”
“唉。”夏晴叹了口气,随即又道:“既然这样,那我们暂时建立攻守同盟,别暴露了我们的关系。”
“ok。”陶宝伸出小拇指。
夏晴瞅了瞅,心思怪异,但最终还是伸出手和陶宝的小拇指勾在一起。
同盟达成,两人开始做饭。
这种场景,三年前很常见,不过以前是陶宝主厨,夏晴打下手;而如今次序颠倒了一下。
虽然已经三年没配合了,但两人还是保持着相当高的默契度。
饭做到一半的时候,夏晴突然道:“今天上午,你公主抱的女人是你的新女朋友?”
陶宝微汗:“不是,同事。”
“同事还能玩公主抱?这是你们公司的企业文化吗?”夏晴又道。
“她被流浪狗咬了。”陶宝说完,突然又道:“啊,完了,我忘了一个事了!”
“什么?”
“我忘了帮那个同事请假了!”陶宝一拍脑袋:“啊啊,我这猪脑袋。不行,我吃完晚饭要去梦姐家一趟。”
“梦姐?”
“哦,就是我们原来的老板,现在是fc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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