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围十里之地,简直连鸟儿都没有一只。
老龙也是吃惊:“想不到这个金松如此厉害,治军严谨,否则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军威。”
说话间,薛冲的心灵力蔓延出去,就看到了远在三千步之外的金松,骑在一匹卷毛红棕色的骏马上,手中两柄金瓜锤子闪耀着金光,使人一看之下心中就生出寒意。薛冲立即感应到,此人的修为虽然仅仅是长生第六重天机境界的巅峰,可是一身的横练功夫却似乎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杀气惊人。
跟在他身后的上百号将领,也都是武功高强之辈。
薛冲吃惊,虽然并没有看到两军交战的胜负,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个金松真的是厉害非常。林楠薛冲是看到过的,虽然武功高强,但是身上却没有这种在战场上拼杀之后有的血气和杀气。
老龙于是有问:“依你看,两军交战,谁的胜面要大一些?”
薛冲就道:“林楠胜在城池坚厚,兵力粮草充足,而金松则是长期作战,战力强悍一些,恐怕真的打起来,不是短时间之内可以见分晓的。”
老龙就道“南都自然是我们理想的栖身之所,但是如何攻取,你有对策了吗?”
薛冲就抬头望着天上的白云:“此时我兵力不足,自然不能强攻占领南都,可是恰好遇到两军作战,却给了我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机会。”
“计将安出?”
薛冲掐指,看着半空中飘动的白云,吹出一口气,将一朵白云吹开,眼中射出睿智的光芒:“你很快就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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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心灵力隐藏住自己的其他之后,薛冲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长生第四重境界的高手。
此时的薛冲,衣衫有一些破烂。脚下穿的是平底布鞋,站在一众地痞之间。
这里是南都城中黑水帮的总坛,聚集的都是一批地痞流氓,作为帮中首领的兰奇忽然感觉到心中发寒。
因为薛冲就在这个时候闯了进去。堂而皇之的,简直就没有当有他这号帮主存在一般。
“什么人敢如此放肆,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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