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现在让我们回到故事。
事故发生在这栋豪华别墅,在清晨点左右的时候,房主也就是死者上楼去拿酒,这个时候,有一位漂亮的妹纸也跟了上去,这妹纸和他玩了一夜,非常开心,彼此互有好感。
在楼上,死者主动邀请妹纸喝酒,并拿出了一瓶高档红酒和两个高脚杯。
而就在这时,妹纸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尖刀,干净利索的一刀割断了死者的喉管和颈部大动脉,导致死者瞬间脑部失血,几乎是当场死亡。
随后,这个妹纸很聪明,脱下了死者的鞋子穿在自己的脚上,故意沾到了一些血迹,在地上留下了清晰的脚印,做出跳窗而逃的假象,可是,在后院的脚印,并没有发现任何血迹,很显然,后院的脚印是在为行凶之前就踩上去的,可疑用来误导警方。
我说的没错吧,黄娇娇小姐……”
“我怎么知道?”黄娇娇淡然的说,但额头冷汗已经如雨般低落。
刘敬业微微一笑,道:“你在昨晚的时候就偷偷穿了死者的鞋子,在刚刚浇过水的后院花圃,留下了脚印,然后在清晨的时候杀害了死者,你刻意抹去了厨房有关自己的一切指纹,目的是制造你从未去过厨房的假象,因为你是戴着手套行凶,凶刀上没有指纹。
而这也恰恰是你反被聪明误的地方,若是凶刀上有你的指纹,我们反倒不会怀疑你,毕竟你在厨房做了饭,我想,带手套杀人可能是你的一种习惯。”
“你说的真好,可以改变成小说了。”黄娇娇的不屑冷哼道:“可这里哪一条能说明我就是凶手呢?”
“别急呀!”刘敬业耸耸肩,转身朝门口走去,拉开了门口鞋柜的门,一眼就看到了一双鞋帮染血的男式皮鞋,他将皮鞋仍在地上,道:“这就是证据!”
众人大惊失色,尤其是看着黄娇娇的眼神充满了恐惧,没想到凶手如此嚣张,将如此至关重要的证据就放在凶案现场,充分利用了人的心里盲区,最危险的地方就最安全。
黄娇娇无视众人的目光,道:“这又能说明什么?你不会说里面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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