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现成的吗?”
“眼前?”无痕满脸疑惑,四处张望一番后,不确定的望着她问道:“你指的是你自己?”
“对啊!我做饭很好吃的,不信一会儿回去给你露两手。”
卫今语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因为贪吃获得了意外的收获。说起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怎么可能会做饭呢,但偏偏她就会。
这还要从她刚刚去国外留学的时候说起,国外什么都好,自由、无拘无束,不用成天因为害怕别人觊觎自己家财产因此绑架她而整天小心翼翼活着,也不用面对形形□□的人或巴结或谄媚的示好,更重要的是,还不用接受父母的管束,可以做很多在国内被明令禁止的事情,譬如说泡吧、刺青、尝试各种别人眼中十分看不惯的打扮。
可,虽说有这么多的好,却偏偏有一点不好是她无论如何接受不了的,那就是吃饭。
怎么,一块半生不熟还带着血丝的肉胡乱撒上些胡椒就能成为饭?一堆未接受任何煎炸烹煮措施的蔬菜随便切上几刀再搅拌一下也能叫个菜?糊弄鬼呢吧?!
吃不惯西餐的卫今语在出国不到两个星期后就火速通知家里找了几个特级厨师过去,对,没错,是几个不是一个,川粤鲁闽、苏浙湘徽,八大菜系她是一个都没落下,虽说后来有吃不惯的又遣回去了几个,最后只剩下了做川菜和鲁菜的师傅,可这也成功让她在国外赚得到了不少人气。
卫今语一直认为存在即为合理,虽然她吃不惯,但人家土生土长的西方人既然吃了这么多年也没有觉得厌烦,这说明人家这个所谓的“西餐系”也是很有它的特长所在的。可不久后,她就将这想法彻底打消了。什么啊,原来一直吃着这些东西并不是因为多喜欢,而是没机会吃到更好的罢了。
不过是一时兴起在家里请了一次客,她那些外国朋友就好像牛皮膏药一样缠上了她,平日里见了面再也不是天南海北一通胡聊,或者拉着她去些所谓刚刚被发现的好玩去处,而是终日央着要去她的房子里开party。
开party?不就是要去蹭吃蹭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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