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的小混混,无恶不作。而他加入组织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当年霸凌过他的那些同学和孤儿院的同伴找到,逐一殴打到爬不起来为止,临走时还割掉这些人的右脚小趾头做纪念。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成了他待人处世的唯一基准。
然后他就成了一名清道夫。不断精进杀人技巧,为他效劳的黑帮组织排除异己、清理门户。死在他枪下的人可以堆成山,难以计量。
"读书可以改变命运",很久以前他好像听父亲这样说过。然而他发现并非如此,读书给他带来的只是痛苦,唯独暴力可以改变命运。至少他是如此深信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重复着无意义的杀戮。心灵变得空虚,唯独暗杀和逃脱的技巧磨练得炉火纯青。
他也有试过结婚生子,可惜他的妻子是个任性而神经质的女人,终究是没能包容他这份危险的工作,和他离婚了。离婚的时候甚至把他的大儿子给抢走,只留下几岁大的小儿子在他身边——因为那个女人根本不懂得照顾孩子,只挑容易照顾的带走。
白天外出狙杀目标,晚上回家照顾只有几岁大的小儿子,这就成为了他全部的日常。他无法照顾的孩子时候,就请保姆去照顾。日子虽然过得艰苦,却好歹是有个盼头,男人只盼着孩子快点长大。
可惜好景不长。他开始变得太危险了,太有名了。道上的人好像给了他 [死神佩恩(Death Pay
e)] 这种危险的绰号。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连他家的位置也被锁定了。
那一天他完成任务回到家时,看到的是一片血腥的景象。聘用的保姆被残杀,他的小儿子也销声匿迹,犯人只留下一张纸条,要让他的儿子遭到比死还要残酷的对待。
怎样的对待才会比死还要残酷?答案是被当成奴隶贩卖。那孩子恐怕已经上了某艘不知名的运奴船,被运往世上某个不知名的国家。
男人失去了一切。虽然,打从他当上清道夫这个行当之后,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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