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家里做了点小生意,大哥也是公司的ceo,所以陆家不缺钱,当然跟罗家比起来,还是不算很有钱的。
可陆家对于自己的财产,已经很满意了。
陆筝是早产,身体从小就不好,加上隔代遗传上了她父亲的血友病,他们的女儿,医生说以后可以结婚,但是最好不要生孩子,因为如果生了儿子,肯定会遗传到孩子外公的那种病,这对双方都不好。
当时他们一家人都惊呆了,随着年岁的增长,陆筝越发的长得漂亮,才十来岁,喜欢他们家陆筝的男孩子就很多,有些大胆点的,还敢追到家里来,就为了给她送花,送巧克力。
甚至有左邻右舍的受不了自己家儿子的叨念,都跑到他们家来,想要跟陆筝订娃娃亲,陆筝懂事很快,而且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也是了解的,因为父母从来都没有瞒过她。
她知道自己身体不好,有很多小毛病,跟谁结婚,都是给人家添麻烦来着,加上她染色体的异常,医生都建议,让她不要生孩子。
那么,她就是一个不完整的女人,除了一张脸长得漂亮了那么一点,还真的是一无是处。
所以,陆筝就没有想过要谈恋爱,决定一辈子一个人过,不要去祸害别人,除非,哪天遇上的真命天子,愿意不要孩子,就这么跟她过一辈子。
可是这样的人,真的好少哦,何况,就算有这样的人,可人家的家庭呢?会同意吗?
当陆筝被罗凌送回来的时候,陆家的人知道陆筝今天下午的遭遇后,都对罗凌很感激,陆家一定要留罗凌在家里吃饭,罗凌拒绝不了,就跟父母打了电话,也把司机叫了进来,他跟司机一起得到了陆家的热情款待。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你偏不想它到来,它就偏来了。
像有个作家曾经说过,爱情就是一个不受人控制的情感,如果可以被人控制,甚至接受人的支配,那么这份情感肯定是不能叫*情的。
哪怕陆筝不想,可是罗凌就是这样的闯入了她的生命,她爱上了罗凌,罗凌也爱上了他。
有时候,陆筝外出写生,罗凌都会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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