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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惊讶(第3节)

有遗憾,能在自己最后的日子能帮上清河一些小忙。九十多岁的凌常平决定出山,把之前几十年前未完成的任务完成。谁能想到,任务完成了,还找到了几十年前亲人活着的消息。

只是,自己没有时间了。

“好,您讲,我听着。”

“有个傻小子,喜欢上了自己家的千金小姐,可是身份在那里,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一天,那千金小姐看中某个富贵人家的家传之宝,便让喜欢她多年的傻小子去盗回来,只要傻小子能送到千金小姐面前,千金小姐就愿意嫁给傻小子。

是的,那个所谓家传之宝的玉随着主人一起入土当了陪葬品。

傻小子开心得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他可是从小与千金小姐青梅竹马,喜欢得不得了,但是身份配不上。再喜欢,千金小姐的家人也不会愿意的。傻小子为了能让千金小姐开心,他真的把那块玉给盗了出来,他出来的时候,还把与玉一起陪葬品的值钱的东西都盗了出来。

千金小姐太喜欢那对玉了,傻小子也有了钱,两人一起结婚生子。本以为这样的幸福无忧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但是打战了,傻小子年轻,更是个热血轻年。因为是自己有盗墓这手艺,更是被部队特招入伍。

白天打战,晚上上山寻**盗墓。

如此,傻小子他们的队伍,名义上是军人,私地里,确是寻找各种古墓的军队。给各大部队送去金钱补贴军响。打外战打内战,上面各种打法,傻小子的家人更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与他失去联系,便再也没有找到过。

他从一个傻小子变成中年大叔,再步入老年。都没有家人的消息,后来受了伤,部队里出了事,死的死,伤的伤,不是隐居,就是死去。活着的就算被家人带回了家,也都没多久就离世了。

他以为就这样一辈子也很好时,遇到了一个小孩子。看到了那对玉中的一块,一切都是天意,见到了他最初的玉。陪着他一起过了六年有亲人般的生活。他已经很知足,就这样就好,清河别难过。

我都九十三岁了,知足了,没什么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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