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诧异了眨了眨小眼珠子,狐疑的往前走去,手却向配枪的腰间摸去。
遇上了一个喝醉酒的警察,手枪里还压着满膛的子弹,纽约街头的警察很危险。一方面,来自于,抢劫不管制的社会,罪犯的火力往往会比警察强很多;而另外一方面,是对警察极具攻击性的习惯来说的,他们可真的敢在当街杀人,并毫无压力。
马修眯起眼睛,全身绷紧,准时随时制止巡警斯帕克的错误举动,而且这个家伙还喝醉了酒:“一个路过的年轻人,是一位有教养的绅士,可能吓坏了吧。”
危险暂时远离了他,王学谦要做的就是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从草丛里钻出来的时候,碎草屑三三两两的挂在衣服上,看上去狼狈不堪。
斯帕克手指王学谦,夸张的大笑道:“你说他是绅士。”
王学谦的神经已经麻木了,木然的看来一眼胖的不成样子的巡警,张了张嘴,发现那些勾起人们群情激昂的话再也说不来,那不过是自寻羞辱。
“你觉得一位普林斯顿的博士能称得上绅士吗?”老马修意味深长的口气让斯帕克神情一顿。
“博士,见鬼。”不是说只有在东方,才有有仇富。普林斯顿是私立大学学费最高昂的大学之一,其高昂的学费让很多产阶级都望而却步,更不要说是一个街头厮混的巡警所能触及的。能入学普林斯顿,已经就说明了王学谦的身份不简单。
草根出生的巡警斯帕克顿时脸色难看异常,谩骂道:“见鬼,又是一个华尔街的银行家,这些社会的蠹虫,给我滚……”说是让王学谦滚,可斯帕克却一路骂骂咧咧的远去,这场景多少让王学谦颇感意外,而马修却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淡然。
王学谦耷拉着脑袋,心说:“今天丢人可丢大发了,先回去吧。还是去找史瓦西教授,让他想想办法,纽约真的太危险了。”
“小子,我让你走了吗?”
身后老马修不悦的喊了一句,王学谦刚想要翻脸,突然想到老头神出鬼没的手枪,气焰如积雪被一壶开水消融,只剩下了一股温吞的热气不肯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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