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时候,符合几句,写个小令什么的,一点问题都没有。但要是让他写出能够引起时代共鸣的诗歌,就是强人所难了。
胡适默然。点头。
已经站起来的张彭春长叹一口气,随即有些迟疑的坐下来,点头道:“对方用那个人的诗来反驳你?”
“郭沫若的《女神》!”
张彭春的心头一阵冰凉,诗词歌赋。本来就不是胡适的长项,他是学者型的人,用来研究古文献,博闻广记的知识能够让他在文学研究的道路上。比起旁人披荆斩棘的道路,可谓事半功倍。但是诗歌,小说。确实不是胡适的强项。虽然走在时代的前列,但很不幸的是,他走出来的道路,最后自己却被人挤到了路边的沟里……
还不知死活的和郭沫若的《女神》相比,这等于是自寻死路了。张彭春虽然被誉为平津第一才子,是说他在戏剧上的造诣,而非诗歌。而郭沫若的诗歌之所以产生了如此大的社会共鸣,就是因为他的诗歌中带着一种悲怆的情感宣泄,非常符合这个时代青年人恍然,想要大破禁锢他们的细想牢笼的迫切想法。
当然,就遣词上,文学性上,也不是胡适的《尝试集》能够比得上的。
“老张,你们两个不要转移话题,谈正事呢?”
王学谦不给张彭春任何一个脱逃的机会,揪住话头不放手。
胡适正事情绪低落的时候,听到张彭春闷闷道:“钱已经花了!”
张彭春之所以回国,是在美国采购了一批工科学生教学需要到的科研仪器,还有实践用的机器,因为不放心,这才跟着机器一起回国。至于博士的毕业论文已经交给了导师,至于什么时候发博士文凭,就看杜威的心情了。
再说了,杜威在美国的教育界,是出了名的严格。
眼前就有一位,论文通过了,但是博士文凭就是扣在杜威的办公室里。说起来,胡适和张彭春还是师兄弟,也是难兄难弟。遇到了一个让学生百般讨好都无用的导师,他们的人生也是醉了。
当初,在纽约,王学谦给过张彭春一笔巨款。这笔钱,当初两人是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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