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燕京,更多的是一个合作的象征,对曹锟有用,但是其他人,都是够不着的领域。
在沮丧了两天之后,胡适好像是暴雨打过的荷叶,太阳一出来,又变得神采奕奕,脸上带着本不该有的自信和笑容,玩世不恭的眼神,好奇的在六国饭店的餐厅里打量着周围人。
并不是他不尊重对面的王学谦,因为他实在受不了,对面的两个在他的面前,大秀恩**的刺激。
“草莓口味冰激凌,法国人总是做出让人行不到的美味。”
“你吃我的!”
……
胡适厚厚的眼睛片后面,越来越失落了,刚来的时候那种高高在上的表情,已经被打击的所剩无几。
王学谦吃着孟小冬用她的勺子递到他嘴边的冰激凌,嘴角还留着奶油味的一抹白。
胡适的心里,产生了一种酸溜溜的感觉,似乎这辈子认识王学谦都是一个错误,因为这家伙总是来刺激他的。当初在哥伦比亚,王学谦也是性格跳脱的家伙,胆大妄为的去‘泡’巴纳德学院的校花,跟着他一起躲避校监的围追堵截。
泡,这个词,还是他最近才学的。
以前他还纯正的以为,王学谦和他一样都是真心的。
但是他错了,事实告诉他,这家伙对每一个和他有交集的美女都是真心的,或许他是一个革命党,用博**的情怀去真挚的面对美女。
“不能再吃了,不然会胖的。”
“你长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你骗人!”
“你还不知道我的心意吗?”
“等会儿去打网球。吃了高热量的食物,打网球正好能够消耗一些。”
“老胡,抱歉,我知道你眼不清球。”
……
什么叫他看不清球?是的,打网球,并不是他的长项,但在美国他也是摸过网球拍的,虽然球技一般,但动作也是有模有样的好不好。听这样的情话,胡适很想吐。嫉妒的想要吐。可就在这时候,王学谦还假模假样的问了一句:“适之,你刚才说什么?”
“演讲!”胡适耐着性子,他已经被刺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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