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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决战风暴(一)(第4节)

一扬手中马鞭。带着近卫骑兵呼啸而去

一道黑线出现在萨摩栗江上游北岸,

轰隆的马蹄声中,一柄代表第三骑士甩的双头龙战旗在迎风飘扬,

“停下。伯兰特邦妮向身后的部队挥了挥手,勒住胯下战马,一队上百人的锁甲轻装骑士整齐的停在她身后,

一个个。神色冷酷,眼睛冒出让人骨寒的光,任由冰寒刺骨的水汽。打湿身上镶嵌有白色雕纹的全身铠上。马跨的武器槽里没有骑士专用的长矛,而是插着两排雪亮的标枪,

身上淡淡血腥气表明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血十字骑士,他们是整个。第三骑士团最精锐,最擅长突击作战的部队,“暴风标枪!”

暴风标枪骑士是王国为了对付近战能力超群的偌德斧战士,特意练出来一个。兵种,借助战马的速度,以重型短标枪为主要攻击手段,

可以在较近的距离内,击杀敌人中重甲披挂的目标,是轻装骑士中最擅长突击作战的部队,猛烈急速的标枪,精准强悍的中近程攻击。无论是重甲骑士还是强悍的重装偌德斧战士,只要被盯上,也难以逃脱被点杀的命运。

他们是战场上的秃鹰,是骑士兵种中的迅捷杀手,

战场是最好的历练场,铁与血能教会人最质朴的东西!经过两个月的战争历练,当初毫无经验,初出学院的邦妮已经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指挥官,当面对杀戮和死亡像吃饭一样随便。当成堆**的尸体成为每天睁开眼就看见的东西,

生命的尊严在战争面前毫无意义。所有人只能选择杀人或被杀!

“各位,眼前就是我们即将跨越的萨摩栗江!”伯兰特邦妮回过头来,眼睛炯炯有神的注视着身后的骑士,皎好的俏脸带着几分坚定,

迎着扑面打来的水汽,手指高举起绣着金丝的马鞭,脸上的俏媚化为冰寒的冷酷,

此亥,伯兰特邦妮脑海里闪过第三骑士团团长亚力克斯顿挫有力的

“跨过它,就是杰尔泊边线,在它的东面五十里,是偌德军团后方最大的粮食囤积地,萨伦斯克,偌德人的主力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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