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面无表情地盯着桌上的灯火。
“那些日子不好过,”哥洛佛顿了一会儿,“癞痢、鼻涕虫——我们的两个弟妹都死于伤寒。佛恩在一次失败的偷窃中被抓住,被抬回来之后,他没能熬过去。”
死于伤寒……
偷窃被抓住……
没能熬过去……
泰尔斯听见,自己胸膛里的搏动越来越快。
“直到莱雅嬷嬷收留了我们,”哥洛佛幽幽地看向四周的陈设:“在这里。”
“莱雅会所。”
泰尔斯深吸一口气。
“莱雅嬷嬷,她是个好人?”王子努力用参与话题来隐藏自己真实的情绪。
“我不会这么说。”
哥洛佛摇摇头:
“能在街头上讨生活的,没有好人。”
“那时候大家还不叫她嬷嬷,这里也不叫莱雅会所,嬷嬷自己容色艳丽,手段高超,更与血瓶帮关系深厚,接连傍上了好几个血瓶帮的干部。”
“她是在为自己打算,看上了莉莉安的容貌和坚韧。”
“至于我们几个,都只是附加的。”
“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自那时候起,就成为了血瓶帮的乞儿。”
泰尔斯眼神飘忽,仿佛看见一片破败不堪的房屋,里头蹲着几个蓬头垢面的孩子。
“莉莉安被嬷嬷带走,她的日子好过了许多,但血瓶帮里,管理乞儿的人是个玩飞刀的前马戏团小丑,脾气古怪,生性多疑,还喜欢疯笑着拿我们练飞刀的准头。”
“到最后,我们兄弟姐妹,只剩下莉莉安、廷克,我,以及最小的特托。”
泰尔斯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抬起了左手,按住胸前衣下的那个烧疤。
“如果一切正常发展,我会像这条街上出生的大多数孤儿们一样,要么进入血瓶帮做跑腿当打手,要么自己半途出走,想方设法做个学徒或者农人,自谋出路。”
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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