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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零、杨再兴的新任务(第2节)

今后稳定之柱石!”

周铨责怪了一句,杨再兴在军中比武屡获佳绩,所以无论是周铨还是岳飞,都对他寄予厚望,只是这厮却有些莽,还欠些磨练。[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

他所说的两部法律,是指宗族继承法与义务兵役法两部。

第一部法律,是周铨对这个时代的妥协,也是他对这个时代的改造。他从新确定了继承原则,而且明文规定,这种原则不仅限于治下臣民,也包括周铨自己的子孙后代。

在此法中,确认了年纪为最优先原则,其次为学业他的子女,都将化名去义务制学校上学,与普通学生一样接受升学教育。在年纪相当的情形下,学历最高的儿子,拥有更优先的继承权。

第三原则是是否服兵役,服了兵役者比未服兵役者拥有更优先的原则。这一条又与第二部法律义务兵役法有关,凡华夏男子,在年满十八岁后,都有服兵役的义务。一般来说,是在本州接受半年军事训练,经过这半年之后,其优者转入警备军,充当华夏军的预备役,而未入选者返乡就近加入联防队,不定期进行训练,辅助维持地方治安。这义务兵役法让华夏拥有非常庞大的后备兵力储备,若是国家到了需要的时候,可以在短时间内组成上百万人并且接受过一定训练的军队出来。

周铨自己的子孙,将来也同样需要服兵役。此法拟立出来时,在中书院与枢密院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就是周铨的子孙是否也需要服兵役上,最后是周铨多方面努力,这才使其通过,为此他还与师师、红玉等大吵了一架,倒是余里衍,对这一条文非常支持。s

杨再兴听周铨亲自为自己解释清楚了这两部法律,他虽然对政务不感兴趣,可也能从中听出周铨对自己的信任和重视。

这让杨再兴很是奇怪。

他虽然屡立战功,可是也闯祸不断,因此军衔军职都不高,又不是学堂嫡系,周铨如此亲近他,其中必有什么缘故。

“君上,我是个粗人,你有什么吩咐,只管说就是,我赴汤蹈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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