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该如何再面对王乐山!
如果不将这件事情彻彻底底弄明白,王青松不放心,心里不是滋味。
回到了大亢村后,王乐山带着乌瑟和雪獒先回了家。这个时候,已经快8点多了,村里的人不多,但每个见到王乐山的话,都是打了招呼,同时也好奇这比起村子里孩子都要黑得多的孩子是谁。
到了家,王乐山将乌瑟介绍给了父母,说是西南边境一位朋友的孩子,要带过来读书的。父母对此自然是没有意见的,加上这乌瑟乖巧憨实的模样,也让父母相当喜欢,接触了一会儿,看得出来这是个懂事也吃过苦的孩子,知道这孩子以后会有很长时间会住在家里,就直接认了干儿子。
洪喜妹还特意去翻了不少王乐山小时候的衣服出来给乌瑟穿,这倒不是洪喜妹小气,而是农村里以前苦惯了,哥哥穿过的衣服都是留给弟弟穿的,洪喜妹也是着实喜欢这乌瑟,完全忘了现在家里的情况。或者说,就是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估计也会这么做,苦惯了,有些事情不是那么容易改掉的。
乌瑟倒是不知道那么多,见干妈将大哥哥小时候穿过的衣服给自己,可是又感动又高兴呢。他们镇上的那些人,也都是苦惯了的人,这种“习俗”他们自然也有,小时候他可羡慕别人家的孩子能穿哥哥甚至姐姐的衣服了。
“妈,这些衣服,你还留着啊!”
王乐山见到这些自己小时候穿过的衣服,一件件都收得很好,又想哭又想笑。
“那当然,这些可是宝贝呢,可舍不得给别人家,更舍不得给扔了。”
找好了衣服后,又在厨房里倒腾的洪喜妹看了一眼穿上了王乐山衣服的乌瑟,不由扑哧一笑,说道:“还别说,乌瑟穿上这些衣服,可和你有几分相似呢,估计这是前辈子注定要做兄弟的命啊。”
王大成在边上大笑,道:“和山子小时候一样黑。”
王乐山捂了下额头翻了个白眼,看了一眼乌瑟,也是不由得笑了起来,还别说,这乌瑟还真和自己小时候差不多黑。
“说得好像你以前很白一样!”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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