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平安从头到脚都是美,从里到外都是怪,正符合这猎奇审美的取向。
然而他是亲眼见过她的神通的,无论如何她终归是一个危险的小美人儿。小美人儿平时看着只是美,可一旦动起手里,却是能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在她手里,便是死了也不得解脱。他可知道她的厉害,所以不得不慎重对待。
有些事情可以不信,但不能无知。做人多留一手,总有好处。
这不,见效了不是!他可是亲眼看着她动了三次手,若不是早有准备,都死过三次了。
说不怕是假,她第一下动手的时候,他是立刻就感受到了。那种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千真万确的知道自己是刚过了一回鬼门关。
一回生,两回熟,等第三回,他已经泰然自若。
他稳住了,她就稳不住。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想不到也能看到苏小姐脸上挂这样的表情。倒也不枉费他跟她玩了三次命!代价可是真不小呢!
步步逼近,项华文一直逼到苏平安的脚边,居高临下的俯视她。因为逼得近,漆黑的皮鞋尖几乎就要戳到她藕红色的绣花鞋。
她人小,脚也小,藕红色的绣花鞋紧紧缚在脚上,绑出一只尖胖的嫩笋,很有一点老式三寸金莲的味道。
他是读过书的,知道古代达官贵人文人墨客们都喜欢把这样的小脚握在手里把玩,甚至还拿小鞋子装酒杯来喝酒,美其名曰“品莲”。
不知道她的脚,握在手里是什么感觉?不知道她的莲,尝起来是什么滋味?
真奇怪!明明是仇人相见剑拔弩张生死过招的时候,他却管不住自己的心思,满脑子绮思遐念想入非非。
可见这世上就是有这样的女人,让男人一见到她生出满肚子的邪念,想把她占为己有。要不然怎么几千年前的希腊人会为了一个美女而大打出手,每一个见过海伦的男人都为她而倾倒,想把她占为己有。
虽然苏平安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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