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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西征(第3节)

部队、后勤,也都要陆续的后撤,这中间还要防备着海州和松江的清军扑杀上来,后卫部队的留守也需要缜密布置,一切一切的事情就要把陈鸣湮没。

参谋机构,陈鸣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的需要一个参谋机构。不管它是不是成熟,只要搭起框架,立下制度,再多的事情涌过来,一层层的分解,最后也能减轻他很多很多的事情。

远征军的军政干部一直处于紧张状态,队伍扩充的太快,很多基层的排长、队官都是靠着拼杀一步步走上来的,这种人做实事可以,却不适合进入参谋机构,最适合搭建参谋部的人员是随军学校的成员,是鲁山干部学校毕业的那些人。可惜前者人太少,后者人太远。这次杀回湖广,陈鸣是把这件事记在心头了。

复汉军大规模的调动,一块被汇集到陈鸣手中的还有各地法院的情况。大军在江南的行政管辖始终是军管,除了南京、扬州等有限几座城市,其他的地方都是军管会。严格控制粮食、盐、布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严厉打击投机倒把行为。这种情况下相对**的设立法院机构的措施就很少遭人抨击了。因为对比法院里一杆刑名师爷或是讼棍出身的法官而言,江南的百姓更怕更没信心对着一群大头兵打官司,前者好歹是专业人士是不是,而且在法院告状也不需要下跪。

复汉军的县一级法院、州府一级法院,还有位居州府之上的江南最高法院,都很自然的被江南百姓所接受了。而且一同被江南百姓接受的还有法院的概念,和各级法院的规格、义务。这东西事实上都十分的好理解,中国历朝历代也有类似的规矩,只要置换一下,很容易理解。

复汉军的规矩只不过是把‘伸冤上诉’的过程做了一个明了的规范,老百姓不至于在县衙输了官司就直接跑到京城敲登闻鼓了。要一级一级的上告,如是而已。而且复汉军官司审理过程中公开的引入讼棍,还改了名叫做律师。这一措施对于告状的和被告人都有一定的好处。

在江南民间,复汉军下属的江南最高法院被戏称为八府巡按,江南百姓虽然这几个月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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