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衣服。
“知道蜘蛛侠吗?就是我给你看的漫画里面的那个家伙。”明迪说着。
“知道,怎么了?”劳拉一边换着她的新制服一边问道。
“他的衣服就是自己做的,虽然据说他一开始做的很糟糕。因为他不会缝纫,弄了一个褪色的红头套当自己的面罩,结果每天回家都会被他的家人当作他在外面被人打了。”明迪调整了一下皮衣的衣领。
“但是就算是这样,蜘蛛侠也一直保持自己制作自己服装的好习惯。虽然据说他最开始的几套制服丑破天际,是那种过时的大红色摔跤服。但是到现在,你瞧他的制服已经成为了sp演出上的经典了!并且是他的标志!”
“这就是超级英雄们为什么要坚持自我服装的路数你知道了吗。因为这是独一无二的。与之相比的则是我之前看过的另一个家伙。”劳拉的皮衣有些卡住了,明迪帮她撑了撑。让她顺利的把褶皱的地方抚平:“那个家伙被人叫做海扁王,他的衣服就丑爆炸了。”
“海扁王?这个名字好奇怪。有人会给自己取这样的外号吗?”劳拉有些好奇这个名字。
“这不是他自己取的,而是别人送给他的。因为他第一次的见义勇为是以被人海扁为结局的。所以他被叫做这个名字。”明迪耸了耸肩:“他的衣服就是一套成品的绿色潜水服套装,丑破天际。相信我,哪怕他真的能够成为超级英雄,但是仅仅是他这一套一点都不酷炫的衣服根本就不会有粉丝的!”
“看看漫画里的夜枭为什么这么有人气?虽然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对手总是一些阿萨姆精神病院里的病人。并且总是抓不住那些精神病,让他们逃跑并且不断的搞出大新闻。但是夜枭还是那么有人气。”明迪很认真的说着。
“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来自与夜枭那身酷炫的打扮。实力不重要,会凹造型,摆pss。装高冷,有文青范儿,说一些人类听不懂的话,夜枭就能俘获一片粉丝。就像是去年上映的夜枭大战骸博龙,就是两个精神病不好好说话的故事。但是不照样一堆人喜欢。”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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