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谈:“夜视望远镜的功能好像超出了民间的认知,或许是军方产品,这个我不能确定,不过,我发现习姐的枪耍得不错。”
他话锋一转:“李哥应该也发现了一些事,对吧?”
李和光伸手在沈沐头上划拉两下,被推开,笑着道:“习娜身上有伤,从右边制服会比较容易。”
看起来木讷老实的,不代表容易欺瞒。
习娜惊异地瞧了李和光一眼,妩媚地撩了撩耳边的碎发,用一副“哎呀被你们发现了还是坦白吧”的口吻道:“其实我和秦歌都是市刑警队的,不过他是来镀金的少爷,还有保镖跟着,典型的高富帅,我倒是想倒贴,可人不愿意……”
秦歌打断了她:“得了吧娜娜,这话你自己信吗?”
沈浩内心的小人咬着手绢。
呜呜,羡慕嫉妒恨啊。
不管怎么说,秦歌的身份绝对不简单,长得帅,家里要么有钱要么有势,两样都有的可能性更高,而且肯定不缺女人,看那熟练的捆绑手法……老天,你为什么不收了他!作为一个妹子,这样的汉子难道还看不上眼?
沈沐根本不用看,就知道弟弟在想什么。
这家伙在家天天看yy,做梦都想变成种马大收四方,如今眼前尽然有个现实模板,暗地里肯定把牙都咬碎了。
唉,末日了弟弟还没过中二期,肿么破?
“王武是我的保镖这一点没错,没办法,老爷子不放心。”秦歌笑了笑,仿佛卸下了某种伪装,看起来越发风流倜傥,英武不凡,沈浩龇了龇牙,感受到了蛋蛋的疼痛,转头看哥哥洗眼睛。
光论颜值,沈沐是比秦歌强的,但人的魅力不仅仅是看脸,还要加上身材气质等各种方面。如果让妹子来选,学校里的小女生或许会比较喜欢沈沐这种如同精灵或者白马王子之类的长相,而早已过了相信童话年龄的女人,则会更欣赏秦歌的宽阔的胸膛和孕育其中的男子气概。
这也是瘦子觉得秦歌最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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