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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激动(第1节)

拉比有时也写为辣彼,是犹太人中的一个特别阶层,是老师也是智者的象征,指接受过正规犹太教育,系统学习过《塔纳赫》、《塔木德》等犹太教经典,担任犹太人社团或犹太教教会精神领袖或在犹太经学院中传授犹太教教义者,主要为有学问的学者。犹太教负责执行教规、律法并主持宗教仪式的人。原意为教师,即口传律法的教师。2~6世纪曾作为口传律法汇编者的称呼。后在犹太教社团中,指受过正规宗教教育,熟悉《圣经》和口传律法而担任犹太教会众精神领袖或宗教导师的人。

“拉比”一词最初出现于巴勒斯坦地区,意为“圣者”,后來发展为对能够解释律法的人的称呼。只有那些精通《塔木德》和拉比文学的人并经过多年紧张的学习,在犹太经学院中由德高望重的拉比测试后,认定可以管理社团中各项事务,包括从结婚、离婚等事宜到管理一个犹太经学院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拉比。

从本质上说,古代的拉比是世俗的学者,而不像今天这样是某一个特定的犹太教会堂的精神领袖。正是在学校中,他们锻造和形成了犹太教**的文化的和宗教的内容。而在此后的数个世纪中,拉比也首先作为学者在犹太民族的事务中成为了最主要的影响力量。

拉比也可解释为犹太教的贤人。所以耶稣也被他的追随者们称之为拉比。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宗教地位。拉比身份的取得必须经另外一名拉比(主要是自己的老师)的正式任命。在举行安立圣职仪式后,拉比才能获得类似于文凭的证件,并有权做成人的老师。

古代的拉比不领薪水,因而是非全职的。在中世纪,拉比的地位和作用都发生了变化。首先,拉比不再仅仅是世俗的学者,他逐渐成为社团的精神领袖。特别是到了中世纪后期,拉比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从14 世纪开始,犹太社团内部开始出现了全职的职业拉比。拉比作为宗教领袖主持本社团的婚礼仪式,也会得到报酬。

近代以前,所有阶层的犹太人都信奉传统犹太教。近代以后,犹太教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的倾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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