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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为了什么?
息征努力回忆着,却总觉着他似乎忘了什么一样,记不清了。
要不,回去吧。
息征想起曲晟宁,这个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霸王,回忆着每次他违背了对方后,那个家伙总会用各种手段把他欺负到濒临崩溃,想了想,还是决定再等等。
等一等,等到收到了曲混蛋的下一条短信,他就回去。
这个时间不长,等息征扔了个垃圾,他的手机就震动了。
息征拿出来一看,是条文字消息。
我看见你了。
息征不顾自己还在垃圾箱旁,埋头打字。他的消息还没有写完,下一条消息就跳了出来,依然是文字。
在那等我。
息征盯着这一行字,咬着牙把辛辛苦苦刚打完的几行字删掉,收起手机的时候,连个哦都不想给回。
这个混蛋,没必要。
因为曲晟宁的话是让他等,息征只往旁边挪了几步,继续缩到树荫下后,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等待着那个家伙的到来。
很快,他就看见从马路对面走了过来的那个人。
和t恤撒腿裤人字拖打扮的息征截然相反,来者穿戴十分整齐,大热的天,短袖衬衣的纽扣扣到最上面一颗,浅色休闲裤包裹着对方纤长笔直的双腿,刚好比他脚大一码的休闲鞋上,还画着一个奇怪的符号。
息征扫了一眼就收回了停留在休闲鞋上的目光,他漫不经心抬起头,吊儿郎当一歪头刚想出口呛来者时,他的目光猛地一紧,视线停留在来者的脖颈,脸色大变:“你什么时候纹的身?”
那是一个有些像倒s的红色痕迹,大约有半截小指般细长,在来者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上格外的明显不怪息征大惊小怪,确实是在于,这个家伙和他几乎可以说是从出生起就一起长大,几乎没有过分开时候,特别是今天早上,他们还坐在一起吃的饭,息征清清楚楚记得,这个家伙,脖子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一个痕迹。
第一个念头过后,随之而来的是第二个念头,息征倒吸一口气:“……你和谁,做了?还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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