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一百一十一章 打破预售制度(第3节)

实增长了不少。

“嗯,他可以将一部分工程交给其他公司来做,但是商品房和市里的重要工程,路桥建设,必须要由龙兴建设集团公司来承建。”这么大的事情,赵绪安怎么可能记不住。说实话,在此之前,他都没有想过,方明远居然有打破国内现有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心思。

所谓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制度。它最早出现于香港,后来被引入了国内。

其实,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房屋预售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无论是市场经济发达的美国、英国,还是周边的邻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预售商品房和现房一样都是市场的一种选择。但是不同的地区,首付款情形不同。香港购房者一般需要支付全价款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定金。日本购房者一般也是支付百分之十定金。韩国购房者则是支付全房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定金,而且可以在一年时间里分期支付。美国通常是支付一万美元的定金。其余的费用则是在房屋交付的时候付清。

而且,这些国家的政府,对于房地产企业进行房屋预售有着严格而且详尽的规定,一旦出现房地产企业延迟交房、商品房质量与广告宣传、设计规划不符之类的事情,房地产企业就将面临着严厉的处罚和高额的赔偿!

华夏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却与它们有着相当大的不同,从九十年代初开始逐步建立,之后政府颁布施行《华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正式确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如果说开发商和购房者从预售制度中获得的利益与其所承担风险和付出成本的收益相当,两者各取所需,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可谓是两全其美!

到现在赵绪安还可以清楚地记得方明远当时脸上露出的明显的厌恶神色和他的每一句话,似乎对商品房的预售制度深恶痛绝!

“但是在社会实践中,我认为,由于我国的制度设立的不严谨,造成了这一制度存在着严重的交易不公平现象!根据我国现行的商品房的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