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的关上了。
黎少彦本来是还狗的,看样子是白来了一趟。他拉了拉狗绳子:“走,回去吧。”
没有问到那个男人的身份,黎少彦翻来覆去没有睡着。
那个男人,是明筱筱的男朋友?这么短的时间,她就有了男朋友?
不过,这样也好,总比把时间浪费在他这里强。
他闭上了眼睛。
男人对跟自己有过关系的女人,不管是不是喜欢,心里总是有着别样的感情。黎少彦关心明筱筱,纯粹是因为如此。
正要将睡未睡之时,门口隐约传来按门铃的声音,一下一下,似乎非要把人弄起来不可。黎少彦火大的一下子掀开了被子。
是谁半夜三更的走错门!
哈奇士对着门汪汪叫着,似乎感应到了什么,不同于之前对陌生人的警觉,伸着爪子去扒拉门。黎少彦把它赶开,打开门,就见明筱筱穿着厚厚的大衣站在门口。
他拧了拧眉:“你不是在上班吗?这个时候来这里做什么?”
明筱筱推开他,人走进来,在他屋子里看了一圈,马上就看到角落的绳子,把狗给系上,说道:“我来把它接回去。”
“现在?”黎少彦觉得她是有病,半夜三更的跑人家来接狗。
明筱筱拉长着脸,说道:“你不是把狗都送过去了吗?”
她下班回家,叶修就告诉她,有个男人牵着一条狗来找她。那一刻,明筱筱转身就出了家门,直奔这里而来。
来时的路上,明筱筱满脑子的想法,最强烈的就是,既然他们已经决定要忘记那天晚上,那就最好什么牵扯都不要有。
黎少彦被她问住,挠了挠后脑勺。
决定把狗送走,是因为他不想再记得那天晚上,跟她有关的东西,越少越好。
两个人,难得的有了一致的想法,却是因为这件事。
不过,对方到底是女孩子,他不想她难过,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当他转身的时候,看到那些惨不忍睹的家具,脑子一动,他道:“看看它把我家变成什么样子了?”
明筱筱已经好久没来,以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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