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我妮可就行了。”
洛特心中不由得几分高兴。
这是不是意味着,彼此的关系更近了几分?
至少,称呼上。
他这么安慰自己。
妮可走得很快,她终于回到了家乡,他要给家里人一个惊喜。
格兰镇,街道上,一队穿着简陋皮甲的卫队。
“队长,今气不错,找个地方偷个懒吧,”一名年轻的城卫队员拍拍腿脚,“队长你这么尽职没必要啊,我们这地方哪里会出什么事,找个地方,教我们两招?”
其他城卫队员也纷纷应喝着。
这支城卫队一行八九人,为首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身形清瘦,穿着一身泛白的队服,虽然算不上多高,但腰背挺拔,和身后那群懒懒散散的伙区别实在很大。
这里毕竟是镇,要求没有大城里那么多,所谓的城卫队也没多少人,平时嬉嬉哈哈地较多。
像格兰镇这种处于国界附近的地方,收容难民较多,积累下来,外来人口倒是占了一半。
这里倒也没人歧视外地人,一来本来人也很穷,二来这里的很多男子娶的都是别国流亡过来的难民,偶尔还能淘到几个长相还算漂亮的女人。
就像队长的妻子,就是别国流落进来的难民。
看着这群想着办法偷懒的伙,队长亚文摇了摇头。
他当然不指望这个地方的年轻人可以像外面的正规军一样训练有素,事实上,在这里,太严肃了反倒也不接地气,大伙儿都比较随性。
本地的伙儿,都有一个愿望,多学点本事,去外面闯闯,娶个贵族姐什么的。作为城里唯一的白银阶位战士,这些伙都希望能从队长这里多学几招。
“好了,巡逻完这圈,我再教你们几手,”敌不住队员们的热情,亚文倒是松口了,“不过我要声明,傍晚前我肯定回家的。”
“队长你怕老婆嘛,镇上的人都知道。”
那名嬉嬉哈哈的廖侃的队员,直接被亚文赏了一记栗子。
正当他们继续巡逻的时候,一名队员突然呆住了。
“我去,我眼花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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