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两只球队会绝对的熟悉对方,就是对方某一个球员有怎样的习惯都是一清二楚的,这没有办法,季后赛要打七场比赛,而且中间还会有很多的需要防守球员需要了解的地方,所以会将对手研究的特别的透彻。
利文斯顿现在运球过来,他在观察着李锋,他知道如果李锋开局将所有的经历都放在自己的身上,自己将会什么都做不了,幸好相信李锋没有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自己的身上,而是在兼顾着他身后整个不行的防守。
此时利文斯顿才放心的将篮球传到了一边的汤普森的手中,这几场比赛汤普森的对手都是格兰杰,根据汤普森自己的判断格兰杰是一个极其难缠的防守人尤其擅长预判和将自己和球队分离开来。
这样的一个防守球员今天没有上场,汤普森其实是有些欢喜的,不要看桑顿要比格兰杰高大,但是高大并不意味更好的防守。
汤普森这个时候做了一个简单的进攻动作,探步,然后直接的出手,通过这个系列赛汤普森最少明白了一个道理,进攻技术越简单越好,越简单越不容易失误,而且在最后体力流失的时候也会保持住进攻的效率。
比如说现在汤普森的进攻就十分的具有效率。出手就将篮球投中了,勇士开门红,勇士开场就得分了,而且看起来并不难。
这个时候范甘迪站在场边。他无动于衷,桑顿的防守能力和汤普森的熟悉程度是肯定不能和格兰杰比的,但是今天换上了桑顿却是另有目的,如果这个目的达到了勇士不攻自破。
鹈鹕这个时候终于也开始进攻了,鹈鹕的进攻打的有点怪。至少从科尔的眼光里面看是有些怪,完全的脱离了以前鹈鹕打球的风格,他们在进攻的时候,将空间拉扯的比较开,而且看起来往常很强力的进攻手段,李锋和科里都没有很大的出手欲.望,果然就在科尔专注的看着球场的时候,李锋突然将篮球塞到了桑顿的手中。
同时科里上去给桑顿做了一个掩护,这个顺序看起啦有点反了,但是却没有任何的关系。桑顿利用的非常的熟练,拿到了篮球他就是一个快速的突破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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