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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兵痞(第3节)

个异类存在。

他吗的!不就是一个王东升吗?

老子能杀了掸雄,不信干不翻你一个王东升!

魏可将那措的防御交给一众手下,又将那措的内部事务,全都交给了老团和楚红柳,自己出发了。

去栗敢!

这一次,魏可只带了小猴和沃嘎两个人。

栗敢与丘朗是不同的。

丘朗虽然是掸家族的老巢,实际上却是外紧内松,真正混入丘朗之后,暴露的危险很因为,掸家族原本只是个山里部落,各项制度不健全,虚有其表而已。

栗敢是一座有历史的城市,也是王东升的老巢,被王东升经营十年,防御完备。

在栗敢,魏可要想神不知鬼不觉混到王东升面前,几乎不可能!

栗敢市。

一条菜市场旁边的马路上,走来三个自由军。

这三个人,穿戴很懒散。

自由军的绿军服,松垮垮套在身上,肩膀上晃荡着老式步枪,头顶上的小平沿的军帽,也是歪戴着。

这是三个兵痞,在栗敢很常见。

话说,北是个凭枪杆子说话的地方,哪怕王东升在栗敢经营十年,他也知道手里有枪,心里不慌的道理,手下的各个部门,往往会建立起一支小型武装,说是保安也行,说是当兵的也无不可,这就是杂牌军。

久而久之,栗敢人自己也说不清,这座城市里有多少种类的杂牌军。

三个杂牌军的兵痞,普通人见了就躲。

这种家伙,打仗没本事,欺负起老百姓来,一个顶俩!

领头的这兵痞是个大光头,右脸上套了个黑眼罩,要说他这个眼罩也奇怪,没有扣在眼睛上,反而扣在了眼角外面一点,给人的感觉,这人就是闲得慌,拿眼罩当成了装饰品,在耍酷。

兵痞是个大个子,也不是很高,不足180,但身材结实,看起来比普通人壮,也就显得更高大。

这家伙迈着螃蟹步,嘴角叼一根烟卷,尤其可气的是,这人一路走,对着路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一阵傻笑,笑得人家心里发慌,扭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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