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雯清精神抖擞地从自己的随身小包包里翻出一份红头文件,放在茶几上,推到顾诚面前。
顾诚瞥了一眼上面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
落款的时间是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02年10月16日起实施。
顾诚算了算日子,这个司法解释颁布已经十个月多了,并不算最新的法界前沿。但考虑到其要调整的问题都比较复杂庞大,如今应该正是钻空子的好时机。
律师和客户说话,自然不能满嘴法言法语,那是逼显摆的小律师才干的事情。知名大律师需要的是尽量简明扼要,又显出法律依据来。
所以,等顾诚略微扫了一会儿文件之后,费雯清就提纲挈领直接脱离文件抓重点了。
“去年10月份这个法释,对我们今天要面对的问题而言,就一条是有用的:它给企业界的人士,提供了一条除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驰名商标之外的蹊径,那就是通过法院系统的判决、来司法认定驰名。一般每个省的高院终审,到最高院备案就可以了。
这条途径,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绕过品牌经营使用的硬性年限要求,只要品牌销售额、市场覆盖范围、域内影响力、无质量事故这些硬性指标达到了,并且再满足一些弹性的域内全方位有众多仿冒,就很有可能拿下来……”
顾诚捏着司法解释文件的手指,微微抽搐了一下,心中豁然开朗。
“所以,你是希望刘慧的营销造势布局,和你的计划再配合起来,继续搞大一点?”
“就是这个意思。”费雯清成竹在胸地肯定。
“有几成把握,需要多少钱?”
“大概……一两亿吧。”费雯清斟酌了一个数字,然后似乎是害怕顾诚嫌贵,不着行迹地给他分析成本,
“您还别嫌多,人家要明车明马正儿八经找工商总局认定,也得100多万运作费用。何况你这个要做的局就大了,除了卖3的之外,其他网络产品、各种渠道都要证明有人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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