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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4节 莉歌塔(第4节)

莉歌塔申请多次复议,但都没有得到通过。

后来,所有那场演出的团队都被打入了牢狱。

再后来,根据卷宗记录。

两天后,裁决所给出的惩罚判断。

那场演出被逮捕人员被分为三档惩罚,主办者被处以重罪绞刑。

而所有主唱、主演、包含登台人员,则被处于中罪。

剩余的后台人员,则是轻罪。

而莉歌塔因为登台演绎过,被判处了中罪。

重罪不用说,死路一条。

而中罪并不代表就能活,要看你能不能撑下去。

中罪被分为五类,分别是拉肢刑、火靴刑、穿刺刑、轮刑、灼身刑……每一个刑罚其实都有死亡的概率,只是相比重罪的死亡率要小很多。

莉歌塔被判为火靴刑,需要双脚踩入烧红的铁靴之中,并行走一公里,才算是度过刑罚。

这个刑罚听上去已经很残酷了,但其实是中罪刑罚里最轻的了。

拉肢刑会让人近乎变为人柱,穿刺刑用的是脏污之刺,轮刑则是用铁轮碾压碎骨,灼身几乎和火刑没什么区别,只是烧的时间短一些罢了。

所有登台者,只有莉歌塔被判处这个刑罚,由此也可以看出,裁决所其实也考虑到她的不知情,所以没有下死手彻底废了莉歌塔。

而当时执行这个刑罚的教士,正是史恩教士。

考虑到莉歌塔的名人身份,为了不造成更大的影响,史恩教士带着莉歌塔去了野外执刑。

“卷宗到此就结束了,没有记录之后的结果。”白袍教士道:“但我找人去晚灯港向知情人士打听过,可以确认的是,史恩教士当天独自返回了裁决所,但仅他一人返回。”

“莉歌塔到底是什么状况,史恩教士也没有提到,只是说完成了刑罚,就放人离开了。”

“接着第二天,史恩教士接了押送四十大盗线人去黎明城的任务……”

事情基本就到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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