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并不好,如果是在战场上被砍掉了胳膊腿脚的,他们就算被自己人救了下来,大部分也撑不过大量失血和感染,因此会直接死掉其次,就算他们有幸活了下来,这个时代还没有假肢技术,如果是那些腿脚受伤的,自然就不能跟着他上路了,真正能被祁明诚雇佣的人其实很少第三,故土难离啊,这些伤残士兵心理上觉得自己已经不行了,因此大都已经早早回家乡去了。
虽说祁明诚并没有放弃这个主意,不过他一时间确实不容易雇到人。
于是,回家的路上,祁明诚老老实实跟了一支大商队。
这支队伍是卖粮食的,走的是大宗的买卖,反正是现在的祁明诚所比不上的。
回来的一路上,祁明诚每到一座城就会卖出去一些东西,然后又买进来一些东西。他玩得很溜。因为他之前功课做得很足,做这些事情时就显得特别自然轻松,根本花不了他什么额外的时间。
于是,祁明诚的闲暇时间就多了起来,与其在车上发呆,不如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
祁明诚打算把心里那个隐隐约约的计划实现了,他想要把自己一路上的见闻写下来:“也不拘于是写什么,可以写景色,也可以写人。比如说,我可以写阿顺如何机智地帮助大家从突丹族人手里逃了出来,也可以写谷高义薄云天选择参军去了。”他们都是小人物,然而小人物的故事都足够真实。
“真的吗?可以把我写进书里面去吗?”阿顺开心地问。
“当然了,我想想……书的名字就叫祁迹好了。祁是我的姓,迹是足迹的意思,连起来就是我走过的路,然后祁迹这个音听起来又很像是奇迹……我竟然想出了一个这么好的名字!”祁明诚都快要被自己感动了。不是取名废的人是理解不了他这种感动的,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真是天才!
吴顺挪了挪位置,坐得离祁明诚远了一点。好丢人啊,他都不想承认自己认识他。
面对着阿顺那种有点期待又有点不敢置信的眼神,祁明诚故意用一种很夸张的语气说:“等我有钱了,我就把祁迹刊印出来,把它推广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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