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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第3节)

是赵成义这种破了皮的外伤,灵水能加速伤口愈合,因此效果会特别明显。更何况,祁明诚给赵成义服用的还是一整滴完整的灵水。

祁明诚想了想,起身叫阿顺去打了一桶井水过来。

井水的特性就是冬暖夏凉。这个季节的井水要比室温低一些。

祁明诚把自己的一双手泡在了井水中,过了一会儿,当他觉得自己手上的温度降了下来后,他用布巾把手上的水擦干了,然后他在赵成义的后背上轻轻拍着。他拍得很轻,但双手移动的速度很快。

这样不能算是抓痒,但确实有效缓解了赵成义痒意。

尤其是祁明诚手上的温度比赵成义的体温要低,那种带着凉意的触碰让赵成义觉得更舒服了。

这个方法也是祁明诚穿越前在孤儿院中学到的。当时孤儿院里有个小孩,患有一种遗传皮肤病,这个病不会传染,但是很难被治愈。如果长时间抓痒,皮肤一定会被抓破,那样就会出现新的感染。于是院长妈妈就总是很有耐心地抚摸着那孩子的后背。抚摸不会完全消除痒意,但是能缓解一部分。

祁明诚拍了一会儿,便再次把双手放到井水中泡一会儿。阿顺在这种时候变得很有眼力劲儿,因着院子里就有井,那一桶水就换得特别勤。因此,桶里的水一直是凉的,祁明诚的手也一直是凉的。

自从伤口开始结痂后,赵成义已经很久没有觉得这么惬意过了。

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忍不住要集中到了自己的后背上,他清楚地知道祁明诚的手是怎样在他的后背上抚摸的。不,那不是抚摸,那是跳跃,就像是野地中一对雪白的兔子,也像是山林间双生的小鹿。

赵成义在这种时候竟难得地文艺起来了。他忽然想要吟诗。

赵家的孩子都识得几个字,赵成义的肚子里也是有墨水的。不过,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一刻的赵成义搜肠刮肚竟然只想起几句不着调的“红绡帐里承欢处”、“素手雪净,粉颈花团”等词。他尚未恢复身份时,有阵子曾住花街后巷,虽说那时他洁身自好并未做什么,还是听到了不少混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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