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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喜欢(第3节)

不下了。

齐侯故意侧过身来,给吴纠挡住这血糊糊,还有不断叫嚷的场面,吴纠只是笑眯眯的举起酒杯,慢慢喝进口/中,琼浆玉露顺着吴纠的嘴角轻轻滑/下里,恐怕是因为吴纠出了馊主意之后十分开心,因此喝得有些多,此时已经醉了。

吴纠笑眯眯的将酒杯“哆!”一声放在案上,抬起手来,用白/皙的手背豪爽的擦了一把自己的嘴角,因为有些醉了,就把头靠在齐侯的颈子上,齐侯一愣,就听吴纠低声说:“寡人说过了,寡人已经不是当年的吕纠了,君上不必如此,这种事情早就见怪不怪了。”

齐侯听了只是笑了笑,感觉吴纠就像一只小猫一样趴在自己的脖子旁边,伸手搂住吴纠的肩膀,吴纠因为醉酒,十分乖/巧,也不动,就让齐侯搂着。

齐侯笑着说:“孤没有看二哥不起,就算是见怪不怪,孤也想把最好看的展示在二哥面前,将最丑陋的隔绝在二哥眼前,因为孤喜欢二哥啊,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吴纠听着齐侯说情话,若是平时肯定会有些不好意思的,不过如今吴纠喝醉了,因此靠着齐侯的肩膀,喃喃的说:“喜欢?是了……我也喜欢……”

齐侯听到吴纠突然表白,瞬间想要将吴纠从酒席上打包带走才好。

吴纠喝醉了,迷迷糊糊对这个场景无感,其他诸侯则是恶心的不看,姬阆都觉得有些恶心了,吴纠方才说能活下来的人贬为庶/民,不计较之前的罪过,因此鲁公和庆父都在殊死相博,但是大家都看出来了,这两个人,谁也活不下去,都是死也要拉上对方做垫背。

旁人都觉得恶心,郑突却举着酒杯,欣赏着月色下的血迹,嘴角噙着微笑,若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以为郑突正在欣赏什么优雅的歌舞呢。

就在庆父和鲁公缠斗了小半个时辰的时候,终于突听“啊啊——!!”一声大吼,一股鲜血猛地从士兵的“围墙”缝隙里滋出来,“嗖——”一下,溅的满地都是,洒了一片,一下喷到了郑突的案子面前,还染红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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