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晚抿了抿唇,“我好像是罪人?……喜欢我没了结果,竟然让你连取向都改了?”
老毛倒是不觉得纠结,“不应该是我幸运么?至少没完全丧失喜欢一个人的能力?要知道,这世上有多少人,是错过了一个人,便一辈子没了爱。”
话说的,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但是,她还是觉得比较沉重。
只听老毛悠悠淡淡,娓娓道来,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很自然的不疾不徐,道:“那是我第一次去接沈初放学。”
在那之前,老毛也不知道他那个一直不肯再嫁的姐姐还收养了一个孩子。
他和姐姐指尖关系不算好,可以说很僵,从他离开家自己开酒吧的时候开始就打定了绝不靠家里,不和他们往来的决心,因此,多少年几乎不联系。
但是年长他很多的姐姐生病,收养的孩子在伦敦上学,离他近又没人管,不得已硬着头皮找了他。
那时候,老毛去接一个大学的孩子当然是不情愿的。
路上问了问,得知沈初还是读博的,可见年龄更是不小,还接什么接?
但他还是去了,然而扑了空。
打了电话,电话那头少年的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青涩,总之并不如他想象的读博人士是死板和浑厚,而且还很任性。
“你接我干什么?我自己有腿!”十分不情愿的语调。
这就是沈初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老毛看着被挂掉的电话,忽然好奇,想知道一个读博的、这么任性的人,得长什么样才说话这么令人讨厌?
于是,他不嫌累了,学校里没见,那就一路找过去,就那么不巧,竟然在他的连锁酒吧,伦敦最大的那家。
除了爱丁堡,别的城市,他几乎很少去,进入酒吧,基本没人认识他,老毛找个地方坐下,目光巡视。
一边打了电话,然后看着舞池角落一个桌边的少年不耐烦接了,很吵,听不清沈初说了什么,又给他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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