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什么时候准备的,”霍慈知道这样的钻戒,肯定不是立即能买到的。
易择城看着她,“是在美国的时候,我参加一个慈善拍卖会,看到这枚未切割的钻石时,就把它拍下来了。”
“所以这枚戒指,你早就准备好了?”霍慈有点儿不敢相信地问。
其实易择城求婚时,她都觉得太过惊讶了。从他们认识到现在,甚至才过了半年而已。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想过,会这么快等到他的求婚。
不是不相信他,只是两人都是慢热的性格,要接受一个人完全走进生活中,需要一个并不短的时间。
易择城看着她眼角微湿,抬手,用拇指在她眼泪擦拭了下。
“我说过了,只要我认定你了,不管是一天也好,十天也好,我要你这个人,就不会改变,”男人穿着一身简单的家居服,头发还有点儿湿,说话的时候,喉结微微滑动着,他单膝跪在那里,却不见瑟缩,反而更加地叫人沉醉。
这个男人,是她当初拼了命地要回来的。
霍慈不知道自己这一生可以确定什么,否定什么,可是她唯一能确定她从不会后悔的事情,就是爱上面前这个男人。
她伸出手掌,修长白嫩的指尖,像是三月里的笋尖。
“霍慈,”他将戒指缓缓地戴在她手指上的时候,淡淡地说:“你再也跑不了了。”
霍慈笑了下,可是眼泪也跟着落下了。
他凑近,伸手将她抱在怀中,语气中难得志得意满地说:“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这话说的,他可真像个占山头的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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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第二天早上,霍慈起床的时候,想了想,还是把戒指盒里的钻戒给戴在了手指上。
一路上开车的时候,她总是不自觉地往手指上看,她的手指修长又白皙,十分地漂亮。特别是拿着黑色相机的时候,漂亮地简直叫人挪不开眼睛。
所以她一向不喜欢在手指上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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