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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九十三 蒸蒸日上的缅甸镇(上)(第2节)

,萧如薰也有限制他们发展的想法,于是就出工钱,雇佣一些部落的青壮劳动力来修建河堤,开荒建村落建房屋,还有修城墙疏通河道等等,这些基建的事情都让军队监视这些部落劳工去做。

至于军队方面,那是萧如薰重点关注建设的项目,毕竟最早明廷只把五千宁夏的火器营留了下来,其余的军队全部召回了,萧如薰用五千军队管理越来越多的人口那是不现实,所以按照朝廷的规定,他有合适的命令去招募三万人以内的军队,那么自然是要招募完全的。

需要用到军队的地方很多,甚至于可以把部分建设任务缓一缓,先完成军队的建立,很多突发状况都需要军队去维持去解决,最早的时候很多移民冲突发生,萧如薰都把军队当警察在用,等到人口充足了,青壮年劳动力充足的时候,萧如薰招募了三万青壮进入军队。

这里萧如薰就玩了一个文字游戏,你说三万,没有说是否包含五千火器营在内,所以我招募不包括火器营在内的三万也是合适的,当然了,和明廷那边交代还是按三万来,云南巡抚那边下发的军饷也是按三万来,自然的,克扣军饷是惯例,云南这边哪怕是得到了石星的关照,也是克扣了三成左右,拿到手的只有七成,相当于两万多人的军饷。

剩下的都得萧如薰自己掏腰包,不过没关系,整个缅甸的对外商业业务都在萧如薰的掌握之中,每个月的财政收入斗颇丰,不缺这个钱,主要原因呢,是萧如薰就想着把军队和负责治安管理的那一批部队分割开来,军队就去执行任务,城镇治安就交给这些警察就好了。

于是在这个时空,萧如薰率先提出了警察的概念,意为警戒督察,并且将警察部队和战斗部队分割开来,新招募的三万人里面,就有五千人被安排成为了警察,分散在萧如薰初步建设掌握的八个城市里面,让陈燮从军队里退出来,担任第一任警察提督。

自此,在缅甸镇内,警察和军队就分开来了,民事纠纷全部交给警察部队,在城市内发生的什么偷抢事件啊诈骗事件啊什么的,都归警察管理,军队全面撤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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